中投期货2020年反洗钱主题宣传系列之五:防范虚拟货币、假代购、房地产洗钱活动
来源:中金财富期货 发布时间:2020-11-18 点击数:
洗钱,是指掩饰、隐瞒非法所获资金的来源,使其形式上合法化的过程和活动。洗钱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每位公民都应远离洗钱 。小牛收集整理了几类典型的洗钱手法、案例,提醒广大投资者警惕洗钱陷阱,做好风险防范。
案例1:虚拟货币洗钱
张某在境外注册“某(国际)控股公司”,通过微信营销,诱骗公众在“火星币(中国)交易中心投资,购买“火星币”和生产“火星币”的“矿机”。该团伙打着区块链技术、数字货币等名目,在参与初期给予投资者一定返利,采取拉下线、收取入门费、层层提成等方式骗取资金,根据账号级别将下线投资额的一部分作为提成。资金往来多采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转账迅速,资金流量大。诈骗资金被迅速用于购买房产、车辆等。
此案涉及受骗人员约16万名,金额高达2亿多元人民币,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0名,捣毁窝点30个,冻结账户120个,查封、查扣了大量房产、车辆、电脑、手机及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与关键证据。
案例2:假代购诈骗洗钱
刘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海外代购信息——“亲,正品海外代购,假一赔十,全网最低价”,于是联系对方代购高档护肤品。对方要求先支付50%的货款作为定金,待收到货物后,再支付余额,但定金不退还。刘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将50%货款转至对方账户。一周后,时方告知刘女士已经发货。两周之后,对方声称,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刘女士再次向对方账户汇款。
一个月过去了,刘女士没有收到仕何货物或相关信息并且发现对方已经完全失联。刘女士报案后,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假代购诈骗的资金一旦到账,就被迅速提现或者通过网上银行转走了。
案例3:贪腐人员利用房地产洗钱
徐某在担任某地区区长时,贪污受贿巨额资金。王某为徐某好友,在明知巨额资金为徐某非法所得的情况下,根据徐某授意,注册成立北京某投资公司,并于2011年以该投资公司的名义在北京购买房产5套。王某将房产出租、出售,获取高额投资收益并返还徐某。
徐某东窗事发,以犯贪污受贿罪被起诉宣判,王某被判犯洗钱罪,二人均受到法律制裁。目前房地产行业已被纳入反洗钱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