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期货临近交割月合约持仓的风险提示
来源:中金财富期货 发布时间:2025-06-03 点击数: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2025年6月30日收盘前,上海期货交易所SN2507、AG2507、SP2507、BR2507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AU2507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AL2507、CU2507、ZN2507、PB2507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NI2507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SS2507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AO2507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15手的整倍数,RB2507、WR2507、HC2507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BC2507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NR2507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然人2506合约持仓应于2025年6月9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 自然人FU2507合约持仓应于2025年6月23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然人NR2506、BC2506合约持仓应于2025年6月9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自然人SC2507合约持仓应于2025年6月18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自然人LU2507合约持仓应于2025年6月23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
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以及广州期货交易所自然人2507合约持仓应于2025年6月30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
如您持有以上商品期货合约,请注意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平仓或调整仓位,以避免违规交易。
特此通知。
中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日
上一篇: 关于动力煤期货2606合约有关事项的公告
下一篇: 商品期货期权到期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