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期货2112合约持仓的风险提示
来源:中金财富期货 发布时间:2021-11-01 点击数: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收盘前,上海期货交易所AL2112、CU2112、ZN2112、PB2112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NI2112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AU2112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SN2112、AG2112、SP2112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RB2112、WR2112、HC2112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SS2112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然人FU2112合约持仓应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收盘前调整为0手。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然人SC2112和LU2112合约持仓应于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收盘前调整为0手。
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自然人2112合约持仓应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收盘前调整为0手。
如您持有以上商品期货2112合约,请注意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平仓或调整仓位,以避免违规交易。
特此通知。
中投天琪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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