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期货1911合约持仓的风险提示
来源:中金财富期货 发布时间:2019-10-14 点击数: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收盘前,上海期货交易所AL1911、CU1911、ZN1911、PB1911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NI1911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AU1911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SN1911、AG1911、SP1911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RB1911、WR1911、HC1911合约的持仓须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然人FU1911合约持仓应于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收盘前调整为0手。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然人SC1911合约持仓应于2019年10月21日(星期一)收盘前调整为0手。
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自然人1911合约持仓应于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收盘前调整为0手。
如您持有以上商品期货1911合约,请注意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平仓或调整仓位,以避免违规交易。
特此通知。
中投天琪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