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财富期货,中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前身为黑龙江省天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始创于1996年3月1日,2008年7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收购其80%股权并将注册资本金增至3亿元。2009年底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往深圳。2012年3月公司正式更名为“中投天琪期货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5日,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100%控股。2021年12月22日,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4亿元。2022年5月6日,公司更名为“中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同时注册资本增加至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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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非宣传月&5·15投保日】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来源:黑龙江证监局 发布时间:2026-05-12 点击数:

一、序言

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顽疾”,违背市场三公原则,侵蚀诚实守信基础,扭曲价格形成机制,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仅扰乱资本市场秩序,还容易滋生贪污腐败行为。中国证监会坚决落实“打大、打恶、打重点”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对内幕交易的严监管态势,紧盯并购重组等内幕交易多发领域,依法查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内幕交易行为精准识别、严厉打击。协同公安司法机关、纪监检察机关等构建了行政处罚、刑事惩戒、监督执纪等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打击追责体系。同时,注重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完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多管齐下的内幕交易联合防控机制。经过多方努力,内幕交易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本次展陈的内幕交易违法犯罪案例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涉案主体当中既有上市公司高管、基金经理等内部人员和从业人员,也涉及部分公职人员;违规手法既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主动从事内幕交易,也有将内幕信息传递给亲戚、朋友,导致他人内幕交易;涉案金额既有利用重大重组信息买入股票获利上亿元,也有在重大利空信息公布前卖出避损数千万元,令人触目惊心!这一系列案件的严查快办,进一步彰显了监管执法部门坚决查办内幕交易,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完善腐败惩防体系的能力和决心,也期望这些“现身说法”的反面案例,为我们留下思考和警醒,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二、打击内幕交易总体情况

(一)什么是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指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期货或者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期货交易或者衍生品交易活动中可能对期货交易或者衍生品交易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经营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订立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发生重大亏损,公司涉嫌犯罪,重大诉讼仲裁,股权结构变化,外部条件变化等。

内幕信息敏感期:指内幕信息自形成至公开或终止的期间。

内幕信息知情人:指由于经营地位、管理地位、监督地位或者职务便利,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监管人员,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证券机构相关人员,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等。

(二)什么是老鼠仓?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俗称“老鼠仓”):指证券交易场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未公开信息:是指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证券、期货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信息;券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交易动向信息;其他可能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信息。

老鼠仓主要涉案人员类型:公募基金经理,保险资管人员,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人员,资产管理机构技术人员,其他金融机构从业人员。

(三)违法行为主要特点

1.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控制权变更等环节成为内幕交易多发易发领域。

2.上市公司内部人内幕交易屡禁不止,外部人员刺探、打听消息实施内幕交易较为突出。

3.内幕信息管理不到位,信息泄露、传递呈现扩散化、链条化。

4.内幕交易手段更加隐蔽,利用场外期权等洐生品、可转债、沪港通等跨市场、跨境实施内幕交易。

5.内幕交易涉案金额呈上升态势,移送刑事追责案件增多。

6.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借内幕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违法行为的主要危害

1.破坏资本市场信息公开、地位平等、方式公平和机会均等的基本原则。

2.违背了对公司及股东的诚信义务,丧失了基本的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损害市场诚信基础。

3.侵害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助长市场听信流言、打探消息、投机炒作的不良风气。

4.扰乱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发现机制,弱化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甚至可能影响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

5.容易异化为利益输送的重要方式,成为官商勾结、隐型腐败滋生的温床。

(五)案件查处情况

1.内幕交易案件查处情况。2021年至2025年,证监会共对507件内幕交易案件启动调查,对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92份,向公安机关移送内幕交易案件及线索356件。

2.老鼠仓案件查处情况。2021年至2025年,证监会共对42起“老鼠仓”案件立案调查,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7起,移送涉嫌犯罪人员25人。

五、结语

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一次次振聋发聩的警醒,深刻揭示了内幕交易的严重危害与惨痛代价,既是对意图违法者的强大震慑,更是对市场参与者的郑重告诫和期望,监管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容挑战,自觉远离和抵制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呵护好资本市场的一方净土蓝天。

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严监严管,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强化科技赋能监管,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持续重拳惩治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