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财富期货,中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前身为黑龙江省天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始创于1996年3月1日,2008年7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收购其80%股权并将注册资本金增至3亿元。2009年底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往深圳。2012年3月公司正式更名为“中投天琪期货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5日,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100%控股。2021年12月22日,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4亿元。2022年5月6日,公司更名为“中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同时注册资本增加至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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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反洗钱集中宣传月-反洗钱案例

来源:中金财富期货 发布时间:2023-05-25 点击数:

毒贩“自洗钱”案

2021年4月,费某与杨某、王某(均另案处理)合伙贩卖毒品牟利。自2021年5月8日起,费某在收取毒资后,将一部分毒资转至“毒友”程某代为保管。费某共分四次转移,隐匿毒资6800元。程某在明知费某所转资金为贩卖毒品所得情况下,仍然接受资金,并分成多笔多次转回给费某,企图将毒资“洗白”。2021年7月,法院判决费某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程某犯洗钱罪,执行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走私团伙成员洗钱案

林某作为柯某走私团伙成员,参与货物走私。林某将本人账户用于接收走私违法所得。根据柯某指示,林某将账户资金用于购置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试图掩盖、隐瞒柯某团伙走私犯罪收益。当地法院判决林某犯洗钱罪(认定洗钱金额人民币38.5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零六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区块链虚拟货币洗钱案

自2021年5月其,以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将涉嫌网络传销、诈骗、赌博等犯罪资金通过波场链、以太坊链转换为虚拟货币泰达币。改犯罪团伙招募了众多成员,注册大量匿名区块链账户地址,将人民币兑付给上游犯罪集团,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该犯罪集团在全国有“窝点”,“接单”后,洗钱任务被分配给某一“窝点”,线上或线下进行洗钱操作,参与人按不同比例抽成。该犯罪团伙洗钱金额高达120亿元。公安机关协同作战,抓捕犯罪嫌疑人63名,扣押涉案现金3200万元,涉案固定资产价值1800余万元,扣押并转出虚拟货币价值人民币7500余万元,冻结涉案资金500余万元,共计收缴违法所得约1.3亿元。

 

利用游戏币非法汇兑洗钱

某犯罪集团自2017年起以多个境内外公司为掩护,在境外构建4个游戏币交易网站。该犯罪团伙与数名游戏点卡经销商合作,形成了包括管理组、销售组、点卡组、收货组等在内的多环节犯罪产业链。境外客户将外币转入指定的境外游戏点卡经销商账户,犯罪团伙获得游戏点卡和密码后,将点卡出售给境内的游戏点卡经销商,获得人民币资金,在扣除5%-10%的手续费后,将剩余资金转入境外客户指定的国内账户。该犯罪团伙为10万客户(包括境外电信诈骗团伙)提供非法汇兑,累计涉案金额140亿元人民币,公安部门成功捣毁该犯罪团伙。

 

假物流保险诈骗洗钱案

2020年7月至8月,以杨某为首的14人保险诈骗团伙购买大量某电商平台卖家和买家账号,通过虚假售卖、购买大件物品以及物流信息和运单号,骗取某保险公司退货运费保险金,共计2839827.3万元,程某参与上述保险诈骗30万元,从中获利6万余元。程某为某科技公司财务人员,在明知杨某等人所得为保险诈骗资金的情况下,仍使用本人账户、该科技公司账户以及刘某的第三方支付账户协助转移犯罪资金,再将资金转移至杨某等人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洗钱金额共计1505777元。程某通过抽取佣金牟利,共计非法获利7万余元。2020年10月,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程某犯保险诈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